日前,狮山镇全面启动户外广告及非固定式广告物专项整治行动,行动至12月底,共为期三个月,10月24日至11月30日为各单位自行整改阶段。 ■城管对违规户外广告工程发出整改通知。 罗村某汽配城户外广告设置工程被紧急叫停、兴业东路两侧违规广告被强制拆除……日前,狮山镇全面启动户外广告及非固定式广告物专项整治行动,行动至12月底,共为期三个月,10月24日至11月30日为各单位自行整改阶段。 未审批户外广告被叫停 日前,环运城狮山分局罗村工作办公室执法人员紧急叫停罗村桂丹路联和段某汽配城户外广告设置工程。 被叫停的工程位于桂丹路联和段某汽配城。该建筑物为四层建筑,高约18米。此前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一辆吊机正将一个面积约20平方米的钢架吊上建筑物外墙,两名施工人员对钢架进行固定。旁边的路面还堆放了十多个同样大小的钢架。经了解,该工程为未审批违规施工,执法人员当场对其发出停工整改通知。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佛山1号令和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日前,狮山镇正式出台《狮山镇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及非固定式广告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打响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整治从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2月30日。我们要求各管理处城管办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抓住重点,落实到位。”狮山镇城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市考辖区内的主次干道,整治的重点区域为各管理处中心城区及其之间的连接线。而重点整治对象则包括立柱广告、楼(屋)顶广告、灯柱广告和横幅、布幔、彩旗、充气物、广告伞、灯箱等非固定式广告物。 11月30日前自行整改 在上周举行的狮山城管业务工作会议上,狮山城管智慧指挥中心负责人白涛强会上对该方案进行了解读,并强调要遵循“两个一批”的原则,关键在于“理顺一批”。 “各中队在户外广告执法过程中要督促业主尽快向规划部门申请临时审批。”白涛强介绍,“两个一批”包括“理顺一批”、“清理一批”。“对于符合规划布点或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由相关部门在符合相关规范的基础上从快从简予以审批,而因历史原因暂不能取得相关手续的,如能符合规划布点和要求,相关部门应给予临时审批;对于不能办理相关审批或临时审批手续的户外广告及违规的横幅、布幔、彩旗、充气物、广告伞、灯箱等非固定式广告物,狮山镇将统一组织予以清理。”白涛强说。 此前,狮山镇各部门、管理处已组织工作人员对路面开展了普查整治,从10月24日至11月30日期间,将进入各单位自行整改阶段。“清理整治将有步骤、有重点进行。一些违法行为我们会严厉查处取缔,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增强震慑力,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改善。”区环运城狮山分局副局长吴维宽说。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还将作为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第四季度重点专项工作列入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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