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1日起,佛山或将迎来最严格的消火栓管理办法。日前,《佛山市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公示,本月11日前结束征求意见后,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征求意见稿中,对消火栓的管理有了诸多硬性要求:发现消火栓部件丢失、损毁或接到损毁报告,应当在48小时内配齐、修复;在消火栓5米半径范围内严禁堆放物品、设摊、停车等。违反者,将予以处罚。 损毁须在48小时内修复 在该意见稿中,消火栓的维护保养方面明确规定: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由相关职能部门委托负责相应供水管网管理维护的单位负责实施,并要求如实记录消火栓检查、损坏、维修、保养等情况。其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每半年至少对消火栓开展一次全面试水,清除消火栓内污水;确保消火栓完整,水压充足,开关、闷盖开启灵活,无部件缺损、油漆剥落和漏水锈蚀等。同时,要向社会公布24小时故障报修电话,发现消火栓部件丢失、损毁或接到损毁报告,应当在48小时内进行配齐、修复;遇到修复场地特殊、环境复杂的修复时间适当延长至72小时。 在消火栓专供灭火救援和日常消防训练使用中,除救灾用水和供水企业抢修管道排水、应急供水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移动、使用消火栓。 意见稿还列出严禁的几种情况:如擅自开启消火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擅自拆除、改动、停用、损坏消火栓;在消火栓5米半径范围内堆放物品、设摊、停车或者修建妨碍消防车取水的设施等。 办法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市新增1100个消火栓 据南都记者观察,对于以前消火栓管理职权不清的情况,本次意见稿也明确:“单位消火栓的维护保养由建设单位负责实施,居民消火栓的维护保养由相应的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负责实施。” 昨日,南都记者从佛山消防局获悉,今年佛山全市已新增1100个消火栓,分布在佛山五区。“老城区和新建小区,甚至每个镇街,都是布局新消火栓的地点。” 对于佛山首次出台如此细的管理办法,佛山消防局方面昨日表示,在以往的一些火灾救援行动中,有些消火栓形同虚设,给灭火救援的火场供水带来很多难题。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消防车车厢的水是有限的,一些消火栓又不能出水。”他说,不光如此,一些部门也不去维护损坏的消火栓,导致消防战士有时要到几公里外去拉水,给火灾重大伤亡增多外部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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